5日,海关总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广州和主管海关关长金砖四国,在金砖四国签署了海关合作战略框架(以下简称“战略框架”),确定使用“信息交换,“互认、互认、执法互助”是金砖国家合作的原则,贸易便利化、安全执法、新兴事务、能力建设、多边框架内协调、国家海关合作的重点。
贸易便利化战略框架明确金砖国家将推动落实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促进“认证经营者互认”(AEO);通过共同制定相关标准,加快金砖国家过境货物和有关货物的通关;在海关合作中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积极建立海关数据交换、服务和共享平台,探索使用国际公认的设备,保障供应链安全。
在安全和执法领域,《战略框架》明确金砖国家将加强情报和信息交流,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金砖国家与国际组织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的执法合作,深化风险控制合作。
在新出现问题的背景下,《战略框架》明确指出,金砖国家将共同建立数字海关,落实“金砖国家单一窗口合作框架”,通过无缝通关流程支持跨境电力等新兴商业形式。
在战略框架下,金砖国家海关还将在国际组织机制内加强能力建设和立场协调合作。
据了解,该“战略框架”是2016年在印度由国家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提出发展的,得到了海关总署、海关总署的一致认可。
今年年初,他致函其他四国海关部门,告知中国海关推动2017年金砖国家海关合作愿景和预期成果,包括磋商和签署在金砖国家海关会议上举行的“战略框架”。
今年3月,金砖国家海关工作组在厦门举行会议,各方就我提出的“战略框架”达成一致。
年会期间7月,世界海关组织理事会在布鲁塞尔,比利时举行了第一个金砖国家海关关长委员会会议,出席了这五头海关、签署和提交给厦门的领导人,“战略框架”和其他海关合作达成共识。会议结束后,五国海关代表团团长签署会议纪要,确认了“战略框架”文本。
9月3日,于广州在厦门接待金砖国家海关关长,希望金砖国家海关继续发扬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建、共享、促进“政策沟通、贸易畅通、海关联动”。
近年来,中国海关主动参与金砖国家海关事务。
2013年,在南非举行的第一次海关会议达成金砖国家海关部长会议成果文件,正式建立海关部门工作组会议机制,决定在世界海关组织等多边框架内召开联合或工作会议,就重大多边问题交换意见。
2016年,金砖国家五国领导人在印度果阿会晤期间签署了《金砖国家海关合作委员会章程》,成为金砖国家海关合作机制中第一个取得最高合作成果的金砖国家海关合作委员会。